关于我校学生晚归管理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0-22 09:27:35 浏览:
日常要求:
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熄灯,严禁未经批准而晚归,为了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有效保护学生的安全和维护学院的稳定,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晚归制度。
组织队伍:
各书院辅导员、学生事务部
晚归制度管理对象:居住在文博、水心、德涵、罗山书院的所有学生
规定:
晚归:当日23:00点至次日6:00点之间返回宿舍,视为晚归;
夜不归宿:当晚23:00点后被检查人员发现不在寝室,且在当日23:00点至次日6:00点之间无在门禁系统或管理员处登记记录,视为夜不归宿;
晚归&夜不归宿处理
1、对未经批准晚归者,辅导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累计次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根据公寓管理办法,学期内无故晚归2次或夜不归宿1次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晚归4次或夜不归宿2次给予警告处分。
2、未经批准晚归者,在晚归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晚归消除流程
1. 晚归数据每周汇总一次,校学生会书院建设权益中心会在每个星期一上午九点时以Excel的形式发布到学生事务部的网上。
2. 由各位辅导员将晚归文件发往各个班级,晚归人员需填写晚归消除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后,再交由各书院晚归主管老师;经主管老师审核批准后,最终由书院建设权益中心负责删除。
文博书院:周易斯老师 15167808656(微信同号)
水心书院:陈晓科老师 cxk493390630(微信号)
德涵书院:寇永朝老师 19817581236(手机号)
罗山书院:孙怡雯老师 18358568168(微信同号)
3. 需要消除晚归的同学需在每周三下午一点前完成各项流程,并将申请表送交各书院主管晚归老师处,若超过截止时间,则不予消除。
4. 若因学院或校组织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晚归,需经相关负责人或辅导员批准,并提前出具证明报备。
5. 每周一上午九点会同步公示前一周的晚归名单和晚归消除名单。
6. 学生事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