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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晚归管理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0-22 09:27:35 浏览:

日常要求:

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熄灯,严禁未经批准而晚归,为了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有效保护学生的安全和维护学院的稳定,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晚归制度。

组织队伍:

各书院辅导员、学生事务部

晚归制度管理对象:居住在文博、水心、德涵、罗山书院的所有学生

规定:

晚归:当日2300点至次日600点之间返回宿舍,视为晚归;

夜不归宿:当晚2300点后被检查人员发现不在寝室,且在当日2300点至次日600点之间无在门禁系统或管理员处登记记录,视为夜不归宿;

晚归&夜不归宿处理

1、对未经批准晚归者,辅导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累计次数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根据公寓管理办法,学期内无故晚归2次或夜不归宿1次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晚归4次或夜不归宿2次给予警告处分。

2、未经批准晚归者,在晚归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晚归消除流程

1.     晚归数据每周汇总一次,校学生会书院建设权益中心会在每个星期一上午九点时以Excel的形式发布到学生事务部的网上。

2.     由各位辅导员将晚归文件发往各个班级,晚归人员需填写晚归消除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后,再交由各书院晚归主管老师;经主管老师审核批准后,最终由书院建设权益中心负责删除。

 文博书院:周易斯老师 15167808656(微信同号)

 水心书院:陈晓科老师 cxk493390630(微信号)

 德涵书院:寇永朝老师 19817581236(手机号)

 罗山书院:孙怡雯老师 18358568168(微信同号)

3.     需要消除晚归的同学需在每周三下午一点前完成各项流程,并将申请表送交各书院主管晚归老师处,若超过截止时间,则不予消除。

4.     若因学院或校组织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晚归,需经相关负责人或辅导员批准,并提前出具证明报备。

5.     每周一上午九点会同步公示前一周的晚归名单和晚归消除名单。

6.     学生事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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