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大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4-11 17:24:06 浏览:
各学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经过统计、公示并报送教育部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近期将按相关学生对应享受的学期逐步发放,请注意查收。
一、发放对象
自2019年秋季学期以来,退役后且在籍(不超过规定学制内),享受对应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并填写附件2,具体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发放标准
1.共分为六个学期(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
2.退役士兵大学生国家助学金一档2250元/人学期,二档1350元/人/学期。
3.如相应学年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不再重复享受资助,不足部分则补发差额。
三、其他
如有遗漏可填写附件3,并联系学院负责人:
金融贸易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罗山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9518136044
管理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水心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817570049
国际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罗山书院;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15968194308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德涵书院;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18434370383
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文博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271693867
学生事务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