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9-27 17:37:1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2】29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与条件详见《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见附件2),结合学生学业情况组织答辩评审,对于学院拟推荐名单需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必须是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2022年10月11日15:00前,提交纸质版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3)、学院拟获奖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命名要求:××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材料)
五、补充事项
今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样式进行了微调,“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改为选填“是”或“否”。各高校要统一使用《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2)“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3)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得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各学院充分认识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带“病”上报,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事务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