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工作 > 党员发展

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22年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宋叶红  来源: 时间:2022-12-05 21:56:55 浏览:

各学生党员、学生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广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开展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评时间

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2日

三、考评程序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定、二级党组织评定分数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先锋指数考评指标进行自评,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自评表》,并交至所在党支部。

2.党员互评。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成员相互进行评议,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互评表》,并交至所在党支部。

3.群众评议。学生党员所在党支部组织群众对学生党员进行评议,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群众评议表》。

4.支部评定。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自评表、互评表和群众评议表,结合学生党员实际情况及表现,进行支部评议,提交二级党组织审议。

5.二级党组织审定。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各学生支部反馈的实际情况,进行最后审议,并将结果报备至学生事务部(学生工作部)。

四、其他

1.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布置,合理组织,确保各项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各学生党员认真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按时交至所在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评定工作,二级党组织做好各项材料的审定工作。

3.各二级党组织请于2022年12月12日之前将《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汇总表》(电子版)和《考评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邮箱wzbcxgb@163.com;请于2022年12月12日之前将《考评汇总表》(纸质版)和《考评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交至学生事务部水心居1-115办公室。

4.联系人:宋叶红,联系方式:18778010140

 

                      学生事务部(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1.温州商学院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

2.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材料(自评表、互评表、群众评议表)

3.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

4.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汇总表

附件3.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pdf

附件4.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汇总表.xlsx

附件1.温商院党委〔2021〕20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共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温州商学院学生“先锋指数”考评材料.rar


  • 温商院微学工

  • 温商青年

电话:0577-86689399 邮箱:wzbcxsswb@wzbc.edu.cn 浙ICP备10043655号

温州商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Wenzhou Business Colleg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