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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6-09-10 11:44:06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定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3周(2016912日至930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以各学院、各部门自查为主,结合教务处、督导室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教学安排情况。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任课教师、教材、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落实情况;教室及实验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如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各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新教师备课、试讲情况等。

2、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本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情况;新开课或新修订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与审批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的制订情况等。

3、教学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教师上课携带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学生名单等相关资料情况(其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应携带讲稿);课堂教学特别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

5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成绩单、记分册、试卷命题阅卷及存档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门)教学负责人、系主任(专业组负责人)在开学初,特别是开学首日要做好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管理部门联系,保证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若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上报教务处。

2、学院(部)将期初教学检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并于930日前交教务处1-211(注:检查情况各学院、部门应留一份存档)。

3、各类教学材料上交要求(公共选修课除外)

1)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与课程差异对教案格式、写作要求进行调整,并确定教案编写的进度。教案编写进度及修订后的教案编写要求与格式模板,各学院盖章后于930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审核后的教学进度表将电子文稿打包,打包文件名为“**学院本科教学进度表和“**学院专科教学进度表”,内含文件的格式均为授课教师名”+“课程名930日前上交至教务处。

3)各门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和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各学院审定后,将电子文稿打包,文件名为“**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学院专科课程教学大纲”,内含文件课程均为“**课程教学大纲”,930日前上交至教务处;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需打印文本一份,经系主任、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自行存档。

4)课件、教案电子文稿各学院应在第18周结束前汇总完成,并上交至教务处。

4教务处、督导室将对教学材料完成的规范性、试卷审阅等项目进行抽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和教务处沟通。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86590336

温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6910

 附件
附件1:各学院/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2:实验实训中心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3:温州商学院课程教案模版

附件4:温州商学院教学大纲样本

附件5:温州商学院教学进度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