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9-03 14:55:35 浏览:
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学院务必要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有序开学,请通知学生提前领取“温商校园码”返校入学务必出示“校园码”。领取方法https://mp.weixin.qq.com/s/U8mnFQUnLjQIuCxful3vlg。辅导员请及时登录xgxt.wzbc.edu.cn,在师生管理->我管理的班级,查看各自的班级信息,并检查学生防疫信息提交情况,及时审批。
二、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老生按学校要求分批次返校:9月5日为国际学院符合返校条件的本、专科学生;9月6日为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符合返校条件的本、专科学生;9月7日为金融贸易学院、管理学院符合返校条件的本、专科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到校后,分批报到注册、组织班务活动。9月8日(星期三)正式上课;9月8日上午10:30前各学院分别将《温州商学院老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报到注册流程参阅学术事务部网站。
2.新生按学校要求报到:9月11日,已被我校录取的浙江省外2021级本、专科新生;省内外2021级菁英计划学生;9月12日,已被我校录取的浙江省内全体2021级本、专科新生。9月13日-18日组织开展新生始业教育,9月22日-30日进行新生军训,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3.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4.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或重大疾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请于9月8日上午10:3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5.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三、开学准备工作
1.各学院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班务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2.9月6日、9月7日安排寝室卫生大扫除,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各书院布置。
3.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思想动态,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安排学院领导等下寝室。
四、开学两周内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书院管理工作。各学院全面排查学生住宿情况,以学院为单位进一步更新《温州商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见附件3),请于9月13日(星期一)15:0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同时发现私换寝室等现象,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处理。
2.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9月5日正式实施,9月8日起校门口夜间值班开始。
3.寝室卫生检查、晚归将于9月8日开始,执行新的检查制度,请各学院于9月8日前上报各学院检查寝室的学生队伍名单和指导老师名单。晚归、私换床位或夜不归宿者,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思想教育、整改、处分工作。
4.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专业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同时强调班主任、辅导员应对自己所在班级中有校外住宿学生的做好走访摸底工作。
5.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6.请各学院按照《温州商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信息表》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4),建立学院学生数据库,老生于9月15日(星期三)15:00前报送至学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7.2021级新生教育工作计划并于9月5日(星期日)16:30点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备案.
8.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会议、主题班会、学风检查等形式,部署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完善后早晚自习制度,培育良好校风学风。9月8日开始学风检查,采取校、院两个层面督导检查,每周进行学院学风检查排名,两周一通报。
9.各学院于开学前两周务必做好主题班会的开展,要求以“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主题,开展学习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的专题班会,于9月18日(星期六)18:00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会记录表》(见附件5)表发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10.各学院完善《温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见附件6)于9月13日(星期一)15:00前报送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11.全面关注和重点掌握学生假期后的心理动态,各学院对全体老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通过谈心谈话、排查上课情况、班委同学或家长反馈等主观摸排方式开展,并安排专人与当事人谈心谈话,积极主动提供帮助。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及以上的学生,请辅导员填写《老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汇总表》(附件7),并于9月17日(星期五)前上报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12.做好学生保险工作。8月31日之前(含)出险的,请于开学两周内携带材料如下:(1)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或医院盖章);(2)原始发票附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3)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4)其他证明(如急诊证明、转诊证明、外伤报告)(学院网站学生入口处下载专栏可下载);(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所在地(非温州地区)定点医院就医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7)温州瓯海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到学生事务部周昕老师(水心1-111)处办理理赔手续(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学生及特殊病种门诊),8月31日以后出险的,另行通知办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3.温州商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2021.9.3.xls
学生事务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