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关于2021年学生工作相关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21 17:05:14 浏览:
各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1】161号文件)文件精神,现将对2021年班主任工作、教师育人工作、辅导员工作的相关考核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
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文件精神,班主任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评价占60%,学院评价占40%,并将班主任“班容班融”素质能力竞赛结果作为学院评价的考核指标之一。此外,班级学生的综合表现,适当加减分。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且指标单列。
2022年1月8日11:00前,各学院将《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汇总表的纸质版送至北校区4-509,考核表留在二级学院备案待查。
二、育人工作量考核
2021年12月29日之前,专任教师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育人工作量”申报2021年度的育人工作量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各学院、部门相关人员进育人工作量申报系统进行实时审核评定,全部审定需在2022年1月2日之前完成;
学生事务部对学院提交的教师育人工作量申请进育人工作量申报系统进行实时审核评定,全部审定需在2022年1月4日之前完成;
2022年1月7日17:00之前,各学院(含基础教学部)将《温州商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和《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北校区4-509,系统导出的专任教师个人育人工作量考核表留在二级学院备案待查。
三、辅导员考核
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包括师德师风考核、业绩绩效考核和负面清单三部分。师德师风考核内容依据《温州商学院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56 号)执行。业绩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30%,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占20%,学院考核占30%,学生事务部考核占20%。设立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具体查看温商院行政【2021】161号文件)。
2021年12月31日前,由学生事务部牵头开展辅导员述职(具体见下表)。
2022年1月7日17:00前,各学院完成学院考核部分,并将《温州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表》(附件4)和《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8)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北校区4-509。
2022年1月11日17:00前,学生事务部完成相应考核部分。
2022年1月12日11:00前,学生事务部将《温州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表》和《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盖章后交至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zbchr@163.com。
联系人:倪老师
请各学院按照《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要求,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育人工作量的考核工作。
学生事务部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