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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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学年集中申请校外住宿的相关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01 18:29:37 浏览: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在外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事务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和在外住宿的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经申请校外住宿和下一年度要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

二、申请条件

严格按照温商院行政[2019]86号文件《温州商学院校外住宿规定》申请校外住宿。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方可办理校外住宿申请。

1、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达到法定年龄,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由于身心原因不宜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

3、未成年学生需要家长陪护学习的;

4、父母家庭住址在茶山,或在茶山办理居住证的;

5、父母或本人在茶山拥有房产的。

三、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1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申请。

四、申请流程

通过温商智慧校园-C1.服务大厅-校外住宿申请进行审批。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需严格把关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校外住宿规定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批。

2、应注意了解和掌握学生在校外住宿的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对校外住宿人员不定期走访,卫生优秀且无违纪行为者,同等享受奖学金申请资格;

3、校外住宿申请原则上集中在学年末,学生按照程序申请并经学校审批同意者,免交申请学期或学年的住宿费;因特殊情况开学后申请校外住宿者,该学期已缴纳得住宿费不予退还,退还已缴纳的下学期住宿费。校外住宿申请以一年为期限,一年后如需继续校外住宿,需重新申请审批。

4、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校内不再安排寝室床位,原寝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能私自回校住宿;如私自回校住宿,一经发现,则按《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条款处理。

5、如发现学生未经申请私自校外住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6、未尽事宜,详见学生手册《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规定》。

 

学生事务部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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