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专任教师育人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2-03 10:00:28 浏览:
各位专任教师:
为充分发挥每位教师育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21〕153号)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专任教师育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2、定性定量相结合。
二、教师育人工作绩效考核的项目
教师育人工作绩效考核的项目包括班主任工作、思政示范课工作、教师进书院工作、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社会实践工作、学生社团工作、校内外文体活动和赛事指导及评委工作、思政教育(党团课)工作、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学科竞赛指导工作以及其他可认定的育人工作。具体育人工作量标准参照附件《温州商学院育人工作量认定标准》。
三、申报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10日之前,专任教师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育人工作量”(http://its.wzbc.edu.cn/service-center)申报2022年秋季学期的育人工作量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022年12月10日之前,各学院、部门相关人员登录育人工作量申报系统完成实时审核评定;
2022年12月12日之前,各学院(含基础教学部)将《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明细表》(系统导出)、《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学院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南校区水心辅导员工作坊,系统导出的专任教师个人育人工作量考核表留在二级学院备案待查。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1〕153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学生事务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