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5-10 16:22:20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在温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见》(温政办〔2022〕3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树立典型人物,推动我市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结合活动内容我校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参评选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大学生(含2022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所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活动安排
(一)二级学院推荐
1.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对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见附件1)。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于5月16日前统一发送压缩包至:709098265@qq.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辅导员工作坊金老师处,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典型人物”字样。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8602422437。
(二)专家评选
学生事务部将组织专家,对各报送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最终选出3名选手报送至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组委会。
(三)表彰宣传
1.市级组委会将于6月份举办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2.获奖学生创新创业事迹将在温州高校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高校学习参考。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附件1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学生事务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