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九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6-01 16:38:13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温州商学院根据会议精神,强化落实,积极备赛,特此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商学院
承办单位:学生事务部、学术事务部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参赛类型
参赛项目类型,本次校赛拟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要求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1.高教主赛道项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包含“互联网+”新工科、“互联网+”新医科、“互联网+”新农科、“互联网+”新文科、等4类,具体要求见附件1。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红旅”项目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 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赛程安排
1.培育阶段:3月30日——4月30日
2.学院选拔:5月12日——5月29日
3.报名阶段:5月30日——6月12日
4.校级比赛:6月13日——6月18日
5.辅导培育:6月中下旬
6.省赛阶段:6月下旬
五、报名方式
请报名团队填写相应项目申报表以及《创业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
所有报名参赛项目都要录入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报名。
各学院参赛学生将上述参赛相关材料于6月11日前提交至学生事务部门金秋是老师处。
六、奖项设置
经评审后,按照各赛道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进行公示,并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指定本院竞赛负责人,努力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参赛热情,选取并打磨优秀项目参加校赛,各学院参赛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少于学院在校生的20%。
学生团队完成大赛网站系统报名,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团队成员可获得10个志愿者工时。指导老师按照学校文件认定教学业绩以及育人工作量。
八、大赛联络人
学生事务部金老师,联系电话:18602422437。
附件1-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附件2-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学生事务部
学术事务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