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师育人工作量核定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 时间:2017-06-20 08:16:14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温城院〔2011〕145号)文件精神,现对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师育人工作量核定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院全体专任教师(不含双肩挑);
二、考核时间:2016-2017学年第2学期;
三、考核流程:
1、各位教师根据本学期实际育人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育人工作量考核表》(附件1);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学院及有关组织单位核定教师育人工作量,并在考核表相应位置审核盖章;
3、教师所在单位汇总本学期教师工作量,并在核定意见栏签署意见;
4、《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温州商学院2016-2017-2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报送到学生处,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材料上交时间:2017年6月28日
五、 联系方式:林晓影:86599800;邮箱:184654449@qq.com
附件1:温州商学院教师育人工作量考核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2016-2017-2教师育人工作量汇总表
附件3: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育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温城院〔2011〕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