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 时间:2017-03-21 11:19:48 浏览: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高校师生受通讯网络诈骗案例的函》浙教办函〔2017〕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初的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现决定在我校大学生中开展以“大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大学生安全出行、寝室文明用电、防盗防骗、校园贷等内容为主题,开展班会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大学生安全出行方式、寝室文明用电、防盗防骗安全教育及远离校园贷陷阱等内容的探讨,使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常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应变能力,学会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3月21日—3月30日
四、活动地点
各班级教室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指导各班级根据主题自行设计班会活动方案,内容要丰富多彩,不拘泥于形式,可以采取个人主题发言、 集体讨论等;
2、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班会记录表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学生处倪浩然处;
3、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排查学生校园贷情况,并于3月31日将排查表上交至学生处倪浩然处;
4、发放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制的防诈骗宣传单,并进行学习。
学生处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