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校外住宿清查和走访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来源: 时间:2017-05-04 10:02:08 浏览: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关爱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校外住宿清查与走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校外住宿手续。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凡我校学生都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
二、建立校外住宿管理台账。各学院对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要建立管理台账,载明学生校外住宿原因、校外住宿地址、家长联系方式、共同居住的人员等信息,逐次记录学生校外住宿走访情况以及与家长沟通情况。根据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的动态变化,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三、清查学生擅自校外住宿情况。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住宿的真实情况,对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可按有关规定让其补办校外住宿手续。
对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学生本年度内有关评奖评优和经济资助资格。
四、全面走访学生校外住宿点。各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校外住宿的地方进行一次全面的走访(若学生在家里住宿的,可以和家长进行电话联系并了解情况),了解学生校外住宿的居住条件、生活状况、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防范学生参与传销、邪教等活动。若发现学生校外住宿地方存在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的,要督促当事人做好整改工作,或让学生更换住宿地方,并向学生家长通报存在的问题。
请各学院在5月17日前完成学生校外住宿清查和走访工作,并将《校外住宿走访汇总表》和《未经审批的校外住宿学生名单》于5月18日前汇总给学生处社区管理科。联系人:阮芳芳(693992),邮箱:150253627@qq.com。
附件:1、学生校外住宿走访情况汇总表
2、未经审批的校外住宿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