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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02 14:39:27 浏览: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满足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18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住宿地点
       
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后安排在原寝室住宿。因留宿人数变化,中途将视实际情况进行合并与转移,届时在公寓楼通告具体调整方案。

二、暑假留校住宿申请条件

1.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教学计划内实习实践等;

3.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申请时要写明具体理由)。

三、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办法

1.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暑期留宿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期留宿(团队)申请表》,由负责人(带队老师)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F2-107室,电子稿发送到 150253627@qq.com,联系人:阮芳芳(693992)。

2.个人原因申请暑期留宿的同学,由申请人填写《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期留宿(个人)申请表》和《暑假留校住宿(个人)承诺书》(两份材料正反面打印),征得家长同意签字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在7月10日前将个人原因留宿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二级学院对个人原因申请留宿的学生要从严审批,仔细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当面复核学生留宿原因并直接和家长电话沟通确认。

四、暑假留校住宿入住手续

学生在7月13日-7月15日期间到本宿舍楼值班台确认留宿,以便暑期门禁及水电的正常使用及管理。暑期水电费计入寝室水电表,由留宿学生自行与本寝室成员协商结算。留校住宿同学要确保本寝室其他同学的财产安全,禁止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

五、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要求,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指定人员负责做好各自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指定人员名单在7月10日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阮芳芳老师(150253627@qq.com,电话:693992)。

2、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住宿安排和管理;按时回宿舍就寝;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暑假其他安排与要求

1.今年暑假(7月16日~9月7日)没有安排留宿的寝室,实行断电、停水、封门、封楼管理;公寓楼将于9月6日重新开放,请同学们积极配合,不要过早提前返校。

2.后勤服务大厅暑假值班:

(1)人工服务:每周一、周四的9:30-15:30,可办理电费充值、一卡通充值、补卡等有关业务
       (2)自助服务:微信公众号(温商校园卡):全天24小时可一卡通充值、挂失。(如遇充值未成功请拨打400-100-9591)

3、学生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暑假值班:

值班地点:F区F2-107室(电话18057775861)

 

 附件:
        
1、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假留宿(个人)申请表    
        
2、温州商学院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3、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期留宿(团队)申请表
         4、温州商学院2018年暑假留宿(个人)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后 勤 管 理 处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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