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优良学风班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1-05 16:49:43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温州商学院学风建设和发展,引导和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创建文明和谐的学习氛围,根据《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17〕130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级。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5%以内(本、专科分别进行评选),按照比例计算(四舍五入),若学院不足一个班级可以按照一个班级选送,最后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学校优良学风班称号。
二、评选条件
参见《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17〕130号)。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4日,根据评选要求积极发动各学院各班级对照“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进行自主申报,填写《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并以责任书的形式向全班同学书面汇报,大家共同签字,经至少两名任课教师的推荐以及辅导员审核,交学院审核。
2、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5日,各学院在核实班级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公布申请班级及班级集体照片,接受全校教师同学的监督,同时也体现出申报班级的强大凝聚力。
3、2018年12月—2019年4月,监督考核期。
4、2019年5月上旬,各学院组织进入学院初评的班级进行考核结,按学院班级总数的5%的名额确定班级。
5、2019年5月下旬,讨论确定入选班级,学校统一公示、造册、发文、表彰。
四、其他事项
1、具体评选细则各学院可以参照《温州商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17〕130号),自行制定,报学生工作部存档。
2、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工作也从即日起开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86599800
温州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