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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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2-26 16:14:54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为保证圆满完成本学期学生工作,请各学院务必要组织做好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风考风建设

1.本学期课堂学风检查及早晚自习学风检查将于1月1日晚自习结束后停止。

2.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基本安排在第18-19周内进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考试管理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建立良好的考风是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各学院应提早作好思想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共同抵制考试作弊的不良倾向,形成良好的考试环境。

3.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各学院应组织班主任在近期内召开班会,做好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确保期末考试的良好考风,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可利用《期末考风考纪宣讲》(见附件)材料等,使学生明确:我校对证据确凿的违纪违规作弊者,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

1.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重点围绕离校前后交通安全、防盗防诈骗等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请各学院于1月14日(星期一)前将《安全事件汇总表》(7-12月)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

2.做好期末学生心理动态排查工作,做好心理重点关注学生的谈话工作,对学习成绩或学习状态不理想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请各学院更新学生心理关注数据库并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

三、学生助理工作

1.为保障学生助理有充分的期末复习时间,同时保证校内各助学岗位工作的有序性,本学期助学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截止于2018年12月29日。如用工单位工作特殊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可酌情延长。延长的工资将于下学期进行结算发放。各教室卫生管理员停工时间参照以上时间执行。

2.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学生助理的用工单位,请填写《温州商学院假期学生助理用工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2月29日之前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假期用工属于临时用工,按 15 元/小时计酬,每月每岗临时用工不超过 20 小时/人。

四、毕业生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利用假期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尽早达成就业意向。

 

五、书院公寓管理

(一)寒假离宿和返校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1日至2月23日为寒假时间,2月24日正式上课。学校于1月23日下午2:00开始查封寝室,请同学们于1月23日之前离宿。下学期2月21日上午10:00重新开放公寓楼,请同学们于2月21日之后返校住宿。

(二)寒假公寓楼管理

1.同学离宿回家前要清扫寝室卫生,收好阳台晾晒衣物,整理好个人学习和生活用品,关闭门窗和水电开关。

2.寒假期间寝室里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寒假学习需要的书籍和个人电脑在离宿时一并带离寝室。

3.学生公寓楼一律实行停电停水、寝室贴封条、门禁读卡权限制、大门上锁、专人留守巡查等措施,同学不得私自进楼开启电源、自来水阀门和封条。

4.寒假期间,请同学不要无故推迟回家或提早返校。

(三)寒假留宿申请及管理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如因回家车票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再留宿的,请于1月14日前执相关凭证(如车票)向各书院提交《温州商学院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个人)》。

2.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寒假留宿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商学院寒暑假留宿申请表(团队)》,自行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于1月14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各书院。

3.请各书院于1月18日(星期五)前将《温州商学院寒暑假留宿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留宿学生所在书院需要安排辅导员在校值班,负责做好各自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4.寒假留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部门的住宿安排和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四)校外住宿申请及管理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住宿,原则上要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不允许学生自行到校外租房住宿。

若需要申请校外住宿并符合《学生手册》规定校外住宿申请条件者,请于1月7日(星期一)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的《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五份)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对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复核,向学生当面了解校外住宿的原因、校外住宿地址及安全状况,并与学生父母进行联系确认。

经学院复核同意学生校外住宿的,请在1月15日(星期二)前报学工部审批,后到财务部结算住宿费,之后到后勤部办理退宿手续。  

    六、班主任考核

请各学院按照《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自行组织班主任考核,下寝室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考核结果请填写《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于1月11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

    以上相应表格详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zip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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