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1学风建设楷模、优秀纪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5-05 08:38:25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人格培养模式,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以及生活作风,鼓励和表彰在温州商学院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现将学风建设楷模、优秀纪检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风建设楷模评选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各班级副班长。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1、申请人严格遵守《温州商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2、申请人所在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出勤率相对优异,所在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副班长优先考虑。
3、副班长热心本职工作,对学风建设工作尽心尽力,并任期满一学期。
4、副班长填写考勤表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每周上交考勤表准时,考勤表整洁明了,准确无误,无随意涂改现象。
5、副班长准时参加学风建设会议,无迟到或无故缺席现象。
6、副班长全面配合学风建设管理中心和各学院纪检部工作,早晚自修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主动维护班级早晚自修纪律,并做好班级同学思想工作。
7、副班长在班级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有关学风建设活动,活动效果显著。
(三)评选方式:
1、学院副班长总数的20%。
2、各学院学生会纪检部根据考评情况,评选出学风建设楷模并统一交至学工部审核。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并与学期班级考核及个人评奖评优工作相挂钩,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纪检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对象:
学风建设管理中心及各学院纪检部全体成员。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1、申请人严格遵守《温州商学院学生考勤办法》。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班级60%以内,本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学风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各工作者严格考勤,无徇私舞弊现象,能够协调好与同学、老师的关系。
5、各工作者准时到勤,准时参加相关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6、成员工作勤恳积极,每周认真完成汇总工作,认真纠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评选方式:
1、比例为各单位全体成员总数的30%。
2、各单位根据考评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者后提交推荐表,相关辅导员或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学工部审核。评选结果将在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并与班级考核及个人评奖评优工作相挂钩,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申请截止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表格纸质版(附件1-3)于5月17日(周五)15:00前报送至综合楼A210办公室饶老师处,电子版请于5月17日(周五)12:00前发送至学风建设管理中心(邮箱:wuccwmdcd@163.com)。逾期不候!
注:《温州商学院“学风建设楷模”申请表》(附件1)、《温州商学院“优秀纪检工作者”申请表》(附件2)个人申请表请以“学院+班级+申报奖项”格式命名,并附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个人成绩单。
四、联系人
饶老师:0577-86599800
叶同学:18857805207
附件3:温州商学院”优秀学风楷模“、”优秀纪检工作者“汇总表.docx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