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更新)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9-01 22:15:43 浏览:
各学院:
为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学生家庭和教育整体利益不受损害,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现就2019-2020学年学生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运用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学校将为全体在校学生统一投保2019-2020学年校方责任险。
1.投保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
2.投保金额:每生每年8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3.投保流程:采取不记名投保方式,只分学院和专业统计学生人数,由学生事务部根据各学院提供的数据进行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学校指定的保险公司。
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由学术事务部具体负责实施。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投保工作
为切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从2008年起我市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基本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温政发【2018】1号文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温州市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暂按220元确定,其中个人缴费70元,财政补助150元。具体要求如下:
1.投保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
2.投保金额:每生每年7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
3.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统计本学院全体学生基本信息,下载并填写附件1,要求学生对是否参保进行签字确认;
②9月11日15: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③学生事务部进行审验核对、统一造册,交至学校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成功后,基本医疗报销(意外及住院)自2019年9月1日开始生效。保险报销流程见后续通知。
注:根据社保局规定,个人多个地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家中已参保),医药费只能选择一个地方报销,无需重复投保,特此告知。
四、国寿大学生保险
国寿大学生保险作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年。投保后,可以使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购买国寿大学生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对保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风险防范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国寿大学生保险投保的宣传引导工作。学生国寿大学生保险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购买。
1.投保对象:我校全体在校生(根据自愿原则投保)。
2.投保金额:每生每年100元,由学生个人出资。
3.投保流程:
①各学院于9月3日14:00前到综合楼A210室领取保险方案及缴费说明材料(电子版见附件2)发放给学生;
②学生可扫描材料所附二维码自行投保;
③投保成功后,国寿保险费用报销自2019年9月1日开始生效。
【请各学院下载并填写附件5,于9月11日15: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五、联系人
文博书院刘老师:0577-86689635。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投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温州商学院大学生保险方案及缴费说明材料.docx
附件5:温州商学院2019-2020学年未参保学生情况登记表.xlsx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