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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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4-01 10:40:55 浏览:

各学院:

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关系校园和谐和稳定。眼下,2020届毕业生处于毕业求职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精神和《温州商学院创建等级“平安校园” 工作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人身安全,促进我校毕业生安全、顺利就业,各学院务必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现就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毕业生对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提高对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的防范,增强毕业生对“居家防疫学知识,线上就业两不误”的信心。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班会记录表、班会照片(线上班会截图)整理好,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

二、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论文指导老师与毕业生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毕业生的行踪,特别警惕毕业生身份信息泄露、误入传销,对有嫌疑的需提醒学生及时汇报。一旦发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学生权益、学校稳定。

三、加强毕业生动态管理

各学院抓好线上工作,通过电话、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与毕业生保持联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关心毕业生,动员毕业生积极关注并参加空中宣讲会,各地招聘会等。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身体残疾、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毕业生情况,分类帮扶。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鼓励和支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

四、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

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和社会经验不足等弱点,采取各种手段,对毕业生或其家庭进行恶性欺诈,甚至对毕业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各学院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醒广大毕业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  在外出参加单位面试时,应将面试地点及时间、对方及自己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家长和学校(尤其是辅导员、同学),并保持联系。应选择在应聘单位办公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并通过对方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与此同时,在就业过程中切记做好个人防疫防护措施。

2.  个别不法单位通过虚假招聘获取毕业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毕业生应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家庭电话、家庭详细情况等;要对应聘单位作详细了解,如单位业务范围、规模、地址、各种联系方式(尤其是固定电话)、官方网站,以及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报到程序等情况,必要时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求证其合法性。

3.  警惕网络面试陷阱,正规企业招聘,一般不会收取毕业生的费用(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不会扣押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毕业生要谨慎分辨,如发现疑点,毕业生应果断拒绝。

4.  如招聘单位承诺“高薪”、“高薪高职位”、“低投入高回报”的,毕业生要提防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毕业生应马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5.  要特别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如遇到某个单位(甚至是某位很好的朋友、同学、亲人)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求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则要注意被骗而涉足传销。

6.已就业的学生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动员毕业生积极参加校园空中双选会

学生事务部将陆续举办各类校园空中双选会,参加校园空中双选会的企业大多是与我校长期合作的用人单位,而且与学校专业设置契合度高、历届毕业生反响较好。各学院要动员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校园空中双选会,使之成为毕业生就业主渠道,同时避免学生盲目外出求职,减少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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