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2-16 10:38:08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0】132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a
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40%,学院考核占40%,学生事务部考核占20%。设立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二、考核程序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由辅导员所在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不低于辅导员所负责学生总人数的95%。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院负责统计,报学生事务部汇总。
(二)个人总结与述职。辅导员认真总结个人本年度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表》,同时提供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备查。辅导员根据自己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述职,由学生事务部统一组织。
(三)学院考核。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辅导员的工作评议。
(四)学生事务部考核。学生事务部负责对所有辅导员的工作评议。
三、考核日程安排
1.12月28日之前,辅导员填写《温州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表》(附件2),并提交给学院。
3.1月7日之前,学生事务部完成对全校辅导员的评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
四、其他要求
1.考核表A4 纸正反面连续打印, 一式二份, 内容打印或用黑色钢笔填写,字体不小于5号。
2.《温州商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表》的自我总结围绕辅导员履行九大职责、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思政工作研究等情况撰写,篇幅控制在规定的单元格之内, 务必亲笔签名。学院签署单位考核意见,1 月4 日 17:00之前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学生事务部。
3.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4.联系人及方式
尚老师 0577-86689399;励老师 652543
地址:南校区水心1栋111办公楼
学生事务部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