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02 18:51:47 浏览:
各学院、书院及各班级:
为保证本学期学生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请各学院、书院务必组织做好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返校报到、注册相关工作
1. 3月3日(星期三)学生报到注册、班务活动,3月4日(星期四)正式上课。3月8日上午9:00前各学院分别将《温州商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gb@163.com,下同)。
2. 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3. 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请于3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
二、做好开学初学生教育工作
1. 各学院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做好安全教育及其他班务活动,并做好班会记录(见附件3),拍照,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5日(周一)上午9:00前统一发送至学工部邮箱,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2. 3月7日(星期日)安排教室、寝室卫生大扫除,具体要求分别由各学院、书院布置。
3.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班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爱心教育等始业教育活动。
三、开学两周内工作安排
(一)各书院加强学生信息库及住宿管理工作
1. 全面排查学生信息库及住宿情况,进一步更新《温州商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信息表》(见附件4)、《温州商学院校外住宿登记表》(见附件5),请于3月8日(星期一)9:00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
2. 各学院于第一周起开始考勤,晚归、私换床位或夜不归宿者,各学院应及时做好思想教育、整改、处分工作。
3. 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对于班级中有校外租住学生的,做好探访工作。
(二)各学院做好学生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1.全面关注假期后学生的心理动态,通过主观摸排(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于3月12日将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
2. 掌握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各学院对心理关注数据库进行更新,并于每月底(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15日)前完成更新并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
3.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三甲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三)各学院加强学风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会议、主题班会、学风检查等形式,部署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培育良好学风。学院学风通报、早晚自修将于开学第二周(3月8日)开始启动。
(四)各学院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1. 请各学院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实习跟踪工作,收集2021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表于每月底(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更新前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
2. 请3月3日前做好2018届毕业生、2020届毕业生信息更新工作,再次确认需要导入浙江省跟踪调查系统的用人单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调查做好准备。
(五)各学院做好2020-2021-1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定工作
2017-2018级2020-2021-1学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进行;
3月5日至3月28日,学院合理安排进度完成2017-2018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设奖学金、各年级三好学生初评;
4月1日前,各学院公布学生的综合考评结果,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4月5日前,各学院将评选结果登记表送交学生事务部,在学生事务部网站公开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发文。(具体内容及表格模板详见附件7)
(六)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参加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20年9月1日之后(含9月1日)出险的学生,可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保险报销材料与程序》(附件8)准备相应材料至瓯海区行政中心报销;请告知参保学生可自行提前办理市民卡(即社保卡,同在瓯海区行政中心办理),在符合报销条件的就医情况下可直接刷卡减免一定费用,无需事后报销。
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学生事务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