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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15-09-02 浏览: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定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3周(2015年9月7日至9月25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以各分院、各部门自查为主,结合学院教务处、督导室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教学安排情况。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落实情况;任课教师、教材、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落实情况;教室及实验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如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各实验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新教师备课、试讲情况等。
2、教学资料准备情况。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本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情况;新开课或新修订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与审批情况;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的制订情况等。
3、教学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计划制定情况。
4、课堂教学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教师上课携带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学生名单等相关资料情况(其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应携带讲稿);课堂教学特别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
5、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成绩单、记分册、试卷命题阅卷及存档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分院(部门)教学负责人、系主任(专业组负责人)在开学初,特别是开学首日要做好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管理部门联系,保证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若发生教学事故,应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上报教务处。
2、分院(部)将期初教学检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并于9月25日前交教务处1-211(注:检查情况各分院、部门应留一份存档)。
3、各类教学材料上交要求(公共选修课除外)
1)各分院可根据学科与课程差异对教案格式、写作要求进行调整,并确定教案编写的进度。教案编写进度及修订后的教案编写要求与格式模板,各分院盖章后于9月25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2各分院审核后的教学进度表将电子文稿打包,打包文件名为“**分院本科教学进度表”和“**分院专科教学进度表”,内含文件的格式均为“授课教师名”+“课程名”,9月25日前上传至教务处FTP。
3)各门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和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各分院审定后,将电子文稿打包,文件名为“**分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和“**分院专科课程教学大纲”,内含文件课程均为“**课程教学大纲”,9月25日前上传至教务处FTP;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需打印文本一份,经系主任、分院主管院长签字后,由各分院教学办公室自行存档。
4)课件、教案电子文稿各分院应在第18周结束前汇总完成,并上传至教务处FTP。
FTP的地址:  ftp://10.151.151.19 (限校内使用);
用户名:jxkyb; 密码:jxkyb。
4教务处、督导室将对教学材料完成的规范性、试卷审阅等项目进行抽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和教务处沟通。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86590336
 
教务处
2015年9月2日
附件
附件1:各分院/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2:实验实训中心期初教学检查表格
附件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教案和讲稿编写规定》
附件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及管理办法》
附件5:教学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