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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05 17:06:51 浏览:

各学院,各有关学生:

现就我校服兵役学生申请学费补偿代偿、学费减免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标准

自2022年起入伍或退伍复学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2、退役复学/退伍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资助的年限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在校学习时间即补偿年限

2.退役复学/退伍入学后,剩余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减免年限且一年减免一次

3、专升本退役士兵,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即专科已享受该项资助后,本科将不再享受)

三、申请资助的流程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申请流程:202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span>,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并上交。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填写要求:《申请表Ⅰ》第一面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粘贴照片;第二面“存入银行”一栏,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的中行银行卡信息;第二面“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部办理(1-302);第二面“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2、退伍复学/退伍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流程:2023年退役复学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span>,连同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并上交。

填写要求:《申请表Ⅱ》“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部办理(1-302);“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3、入伍或退伍学生需在当年申报资助,过期不予办理。

四、如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学校人武部,取消相应的资助资格。

五、报送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各位学生于9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或以快件形式(EMS或顺丰)给各学院资助模块负责老师。各学院于9月26日前将所有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事务部水心S1-111,黄老师处。

 

各学院邮寄地址及资助模块负责老师收件信息:

金融贸易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罗山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8077111647;

管理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水心书院;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15869699811;

国际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超豪书院;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15720608878;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德涵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520431161;

信息工程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文博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957740012。

城市学院: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商学院水心书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7816650291。

 

学生事务部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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