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温州慈善助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05 10:49:26 浏览:
各学院,各有关学生:
为配合做好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合发起2023年“爱心温州,慈善助学 ”活动,帮助相对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慈善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计划资助对象为2023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含职业中专)、五个山区县2023年参加高考的大一新生、在温各高校就读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特困、低保、低边家庭。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3倍,且财产状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
3、市区低收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
4、经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在校各方面表现优秀且家庭条件符合浙江省教育厅第八部门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相关规定的在温高校学生。
四、申请资助程序: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至学生事务部,通过最终审核后,完成后续证件材料上传。
五、报送材料时间
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