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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温州慈善助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05 10:49:26 浏览:

各学院,各有关学生:

为配合做好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联合发起2023年“爱心温州,慈善助学 ”活动,帮助相对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慈善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计划资助对象为2023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含职业中专)、五个山区县2023年参加高考的大一新生、在温各高校就读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特困、低保、低边家庭。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3倍,且财产状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

3、市区低收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已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

4、经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在校各方面表现优秀且家庭条件符合浙江省教育厅第八部门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相关规定的在温高校学生。

四、申请资助程序: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至学生事务部,通过最终审核后,完成后续证件材料上传。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二级学院根据资助对象数据库(包含新生)评选出材料符合的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份、低保、残疾证或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份、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份。大学新生提交高考分数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份),选取全校共10人进行资助(包含新生)。上报至超豪4一楼学生事务部,黄老师处。联系电话—(0577)86689399。

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

附件1 爱心温州慈善助学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爱心温州慈善助学名单造册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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