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9-04 15:4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全体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我校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据《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及管理办法(2025修订)》(温商院行政〔2025〕95号)文件,现就 2025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做如下通知: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时间
招聘对象:温州商学院全体在校生,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报名时间:9月2日- 9月8日
用工单位审核时间:9月9日- 9月18日
二、招聘方式及报送要求
报名流程:学工系统-服务大厅-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申请进行报名。
请各应聘学生填写并上传《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表》(附件1),再由各用工单位负责面试及审核。
请各用工单位岗位发布人根据核定的助理数量进行招聘,于9月18日前将拟录用学生的《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表》(附件1)和《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拟录用名单》(附件2)纸质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学生事务部王莹老师处。
三、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岗位按照考核周期(每4周)计酬,须由用工单位提供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足额发放,有缺勤或表现不佳者须减额发放。薪酬标准为22元/小时,最高每考核周期800元/人。
四、工作时间与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必须安排在课余时间,严禁占用上课时间;
(二)岗位聘期原则上为每学期第1周至16周,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长聘期的单位,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学生事务部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执行,否则不予发放用工薪酬;
(三)各用工单位遇节假日需安排勤工助学工作的情况,需写假期用工说明(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遇用工时间超过22点需写晚用工说明(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通知学生的辅导员,确保学生安全回寝;
(四)严格规定工作时间上限,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12小时;每考核周期(每4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各用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学生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长,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课程学习和校园生活。
学生事务部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