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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9-04 15:4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全体同学: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我校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意识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依据《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及管理办法(2025修订)》(温商院行政〔202595件,现就 2025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做如下通知: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时间

招聘对象:温州商学院全体在校生,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报名时间:92日- 98

用工单位审核时间:99日- 918

二、招聘方式及报送要求

报名流程:学工系统-服务大厅-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申请进行报名。

请各应聘学生填写并上传《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表》(附件1),再由各用工单位负责面试及审核。

请各用工单位岗位发布人根据核定的助理数量进行招聘,于918日前将拟录用学生的《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表》(附件1)和《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拟录用名单》(附件2)纸质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学生事务部王莹老师处。

三、劳动报酬

勤工助学岗位按照考核周期(每4周)计酬,须由用工单位提供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足额发放,有缺勤或表现不佳者须减额发放。薪酬标准为22元/小时,最高每考核周期800元/人。

四、工作时间与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必须安排在课余时间,严禁占用上课时间;

(二)岗位聘期原则上为每学期第1周至16周,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长聘期的单位,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学生事务部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执行,否则不予发放用工薪酬;

(三)各用工单位遇节假日需安排勤工助学工作的情况,需写假期用工说明(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遇用工时间超过22点需写晚用工说明(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通知学生的辅导员,确保学生安全回寝;

(四)严格规定工作时间上限,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12小时;每考核周期(每4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各用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学生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长,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课程学习和校园生活。

 

附件1-温州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应聘表.docx

附件2-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拟录用名单.xlsx



学生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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