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申报国家资助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 时间:2019-10-11 16:48:00 浏览:
各学院,各有关学生:
现就我校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复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标准
1.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2.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资助的年限
1.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在校学习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2.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学费减免原则上一年申请减免一次,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三、资助的对象:
1.学费补偿代偿: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补报2013年之后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2.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
四、资助的范围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按照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仅统计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费减免情况。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3.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4.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应急〔2019〕37号)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
五、申请资助的流程
1.学费补偿代偿申请流程: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span style='COLOR: red'>1式2份正反面打印),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并上交学生事务部(文博书院)。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填写要求:《申请表》第一面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粘贴照片;第二面“存入银行”一栏,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的中行/建行银行卡信息;第二面“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部办理(1-302);第二面“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2.复学学费减免申请流程:2019年退役复学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span style='COLOR: red'>1式2份),填写办理好后连同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并上交学生事务部(文博书院)。
填写要求:《申请表》“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部办理(1-302);“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3.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流程:2019年入学前退伍一年以上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span style='COLOR: red'>1式2份),填写办理好后连同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一并上交学生事务部(文博书院)。
填写要求:《申请表》“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财务部办理(1-302);“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4.补报往年资助的上交材料参考以上三种情况。
六、如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学校人武部,取消相应的资助资格。
七、报送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请各位学生于10月25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送回或以快件形式(EMS或顺丰)寄回学生事务部(文博书院)。(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收件人:刘老师;邮编:325035;电话:13806697586)。
材料已经上交的无需重复,逾期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资助补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635。
温州商学院学生事务部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