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教育|趁春光,把创业梦想“种”进众创空间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03-31 21:49:34 浏览:
全体在校师生:
为深入打造“学商科 来温商”办学品牌,持续培育“商行天下 梦筑校园”文化品牌,着力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创富能力及国际视野的应用型新商科人才,进一步提升在校创业者孵化服务水平,学生事务部(创业学院)聚焦宠物经济、体育健康、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推动优质项目落地发展。现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优质创业项目入园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拟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在籍学生。
二、项目入驻条件
(一)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二)原则上不引入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并能按期完成。负责人需提供本人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创业实体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附件均需附在纸质版入驻申请书后);
(四)鼓励低空经济、宠物经济、体育健康、技术服务、电子信息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五)申报项目成功入驻后需严格遵守《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北校园区试行版)》或《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南校园区试行版)》,按时参加考核答辩;
(六)申报项目为实体企业或在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过奖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三、管理与服务
(一)为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众创空间得到培育孵化,入驻的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进行项目年度考核,依据年度评估结果决定入驻项目去留;
(二)入驻项目按《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入驻项目成员必须遵守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众创空间分为北校区思创楼和南校区综合体两个园区,评审委员会将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明确各创业团队入驻的园区位置,以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创业项目顺利孵化。
四、入驻申请材料清单
(一)项目汇报PPT(3-4分钟)按照商业计划书格式汇报(有历史数据、营业流水的优先);
(二)公司相关管理、财务制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需实体企业公司提供);
(三)项目负责人及全部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四)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的奖状复印件;
(五)与校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合资经营的需提供股权分配协议复印件;
(六)提交《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请书》、《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申请汇总表》、《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驻承诺书》
五、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并于4月22日19:00前提交上述所有相关材料;
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递交至综合体312办公室会议桌蓝盒(标注字样为:众创空间入园材料);
所有电子版文件(包括答辩PPT),重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压缩包,发送至WZBCCYXY@163.COM邮箱。
逾期提交将酌情扣分或不予受理!
六、各时间节点、答辩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会前培训:四月上旬
(二)培训地点:综合体三楼路演大厅
(三)材料截止:4月22日 19:00
(四)答辩时间:4月25日
(五)答辩地点:综合体三楼路演大厅
(六)答辩方式:3-4分钟PPT路演+3分钟评委提问
(七)联系方式:秦同学:13375851608
拟申请入驻项目负责人请添加众创空间管委会秦同学微信,后续答辩通知另行公布。
学生事务部(创业学院) 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