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7-16 10:00:00 浏览:
为了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特对学校集体活动做如下规定。
一、集会、会操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学校集会、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体、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集合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会操就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査、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堪査。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乗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任人。
三、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
(1) 发生事故后保持冷静,不能惊慌失措、手乱。
(2) 在抢教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者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事故一且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散。发生事故后,在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学校。同时,要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