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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商学院第四届“金秋杯”排球比赛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1-01 14:21:23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了活跃校园体育氛围,促进各学院体育交流。本着“最优服务学生”的理念,更好的延续我校学生不断高涨的排球热情。特此举办温州商学院第四届“金秋杯”排球比赛。本次比赛坚持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为原则,致力于打造排球爱好者互相交流的平台,传承和弘扬积极拼搏的体育竞技精神。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部门

主办单位: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温州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基础教学部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团委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4日-11月13日

三、参赛对象

温州商学院全体学生,教工(不参与排名)

四、活动地点

温州商学院F区体育馆二楼

五、比赛方式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男子网高2.35米,女子网高2.20米。

(三)第一阶段比赛采用男子小组赛,女子单循环积分赛。

第二阶段男子组交叉赛;女子组积分第五名直接排名,排名1-4名,1-4,2-5交叉。

第三阶段总决赛决出冠、亚、季军,并颁发精神文明运动队男女队各1名。

(四)胜负决定办法:三局二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

1、以2:0获胜得3分,以2:1获胜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以0:2输掉比赛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胜场最多,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比赛要求

1、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身体有任何疾病者不允许

报名参加比赛。如有隐瞒不报,出现任何事故后果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

2、加强赛事安全保障工作,规避赛事风险事故,参赛运动员(包含领队和

教练员)参赛前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各参赛队领队在赛前必须如实签署“免责声明”、各运动员本人必须签

署“温州商学院第四届‘金秋杯’排球比赛健康安全承诺书”,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对手,遵守联赛相关制度,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均由本人负责。

4、所有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需严格服从裁判裁定。队员不应有激怒观众或

公开对裁判员的裁决表示不满的行为;出现疑义时,需由队长与裁判员和记录台进行沟通,其他人不得干扰正常比赛。违规者判为技术犯规一次;顶撞裁判者,取消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5、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比赛过程中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文明比赛,

严禁辱骂对手、挑衅观众,若出现打架斗殴情况则取消参赛资格。

6、比赛要求各队服装统一,队服自行购买,颜色鲜明,前后须均印有号码,

号码清晰(队员号码按最新排球规则1-18号),无号码队员不得上场。

7、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有序地观看比赛,为队员们加油,所有啦啦队成

员不得在赛场内破坏赛场秩序。如有发生,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8、各队提前20分钟到达赛场,队长进行签到。凡未按时参赛的队伍按弃权

处理。

9、参赛队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入场比赛(学生证或身份证),并进行赛前资格

审查。

10、保持赛场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11、各队不得请外援,且同学院的队伍不可互调队员。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

球服,换人上场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本场比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冠军、亚军、季军各1名,精神文明奖:运动队男女队各1名。

八、赛事说明

本次比赛判罚规则均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比赛期间叫暂停,申请换人等都需由领队或者场上队长与记录台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球员不可请求换人与暂停)。

九、联系人

 军:18867788770

唐剑锋:13587961900

贺帅帅:19588146684

 

 

 

共青团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温州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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