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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各书院心理辅导站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08 09:38:18 浏览:

各书院心理辅导站: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修订版)》(浙教宣【2019】51号),结合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商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对2023年秋季学期书院心理辅导站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完善辅导站机构设置。由于岗位调整,请补充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和温州商学院心理辅导站成员名单(见附件1)。

2、更新2023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对照《温州商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工作要点》(温商院行政〔2023〕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商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的通知》(学校OA2023.05.15发布)要求,补充并完善辅导站相应工作内容,更新相应工作计划。

3、加强硬件条件建设。各辅导站至少要配备一间谈心谈话室,谈话室设置符合咨询标准和要求,有条件的书院请增设多间谈话室,满足学生工作需求。

4、完成辅导站咨询师值班安排表(见附件2)。联系书院咨询师进行每周值班安排,确定开放预约时段,以多种形式及时向所在书院学生公布值班安排。

5、加强辅导站队伍建设。自主开展心理骨干的集体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做好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发挥心理健康五级预警体系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心理助人认证,并在日常谈心谈话、心理辅导中发挥作用。

6、积极开展心理宣传教育和活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书院每学期自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报道),并交中心归档。

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9日下午16点前提交,其他要求的材料如有更新和调整,请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wzbcxsswb@wzbc.edu.cn),未尽事宜请与对接学院的中心老师保持沟通。


     附件1:温州商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心理辅导站成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心理辅导站值班安排表.xls


 

学生事务部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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