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9-11 10:19:18 浏览: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根据《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22〕10 号)和《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实施办法》(温商院行政〔2022〕66 号 )有关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辅导员专业素养,引导辅导员聚焦主责主业,回归本职本位,进一步增强谈心谈话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和亲和力,更好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思想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基本内容
在以下六种情况发生时或开学、毕业、节假日等重要节点,辅导员应及时找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动态,开展教育引导,做到“六必谈”。
1、开学、毕业等重要节点的重点学生必须谈;
2、学生受到奖励、处分、批评时必须谈;
3、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者遭遇重大变故时必须谈;
4、学生由于心理困惑引发严重问题或遭遇心理危机时必须谈;
5、学生出现人际矛盾激化时必须谈;
6、学生思想受到影响,情绪波动严重时必须谈。
二、谈心谈话基本规范
(一)基本流程
1、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六必谈”要求及工作需要选取谈话对象,做好信息收集、数据比对分析等准备工作,制定初步谈话方案,必要时同步联系班主任、家长。
2、展开谈心谈话。(1)听取学生倾诉,与学生一起探究问题实质;(2)引导学生纠正认知偏差;(3)在达成基本共识后开展教育引导;(4)与学生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5)明确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后续检查、巩固谈话效果的措施。
3、跟踪评估效果。根据谈话效果,制定后续跟进方案,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每生必谈,强化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
2、谈心谈话方式可灵活多样,但必须突出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切忌以集体谈话代替个别谈话,以短暂碰面代替深入交流,以通讯联络代替线下沟通;
3、深入了解谈话学生的成长经历、成长环境、家庭情况以及在校现实表现,特别是遇到的困难困惑, 上次谈心谈话后的发展改进等情况。
4、强化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原则,既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就事论事,更要以此为切入做好教育引导,做到以事论理;
5、把握学生年龄、性别、家庭、学业情况等特点,选择适合的谈心谈话方式,做到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及时分析谈心谈话成效,总结谈心谈话经验,认真查找工作盲区、断点,不断总结提高,形成工作案例和工作经验;
6、加强与班主任、专任教师、家长之间的协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升谈心谈话效果,推进全员育人。
(三)基本原则
1、正面激励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谈话积极性、主动性,注重用欣赏的眼光观察学生,用积极的语言鼓励学生,在肯定优点指出不足的同时,激发学生成长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2、循序渐进原则。注重把握谈心谈话的节奏和进程,可以通过有计划的多次谈话逐步达到谈话目的,确保学生敞开心扉,表达真实想法,不可急于将预期目标强加于学生。
3、平等尊重原则。应以平等、尊重的态度面对谈话学生,以强烈的亲和力和同理心赢得学生信任,在深入谈心中达到谈话目标,避免“训话式”交流。
4、引导启发原则。通过说理话情强化学生的自我主体意识,引导学生自发自觉地正确看待问题,主动查找不足,深刻领 悟道理,得出正确结论,找到正确方向。
5、隐私保护原则。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仅在工作范围内进行交流讨论,具体细节不能在公开场合、公开资料中纰漏。
三、谈心谈话工作要求
1、谈话频率要求
新生辅导员在2个月内完成所带学生的谈心谈话;其他年级辅导员与学生一学期内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频次要求,必要时需开展多次谈心谈话工作,直至学生思想工作达到效果。
2、谈话内容记录要求
谈话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学生信息、谈话时间、谈话人、谈话事由、谈话内容、后续关注措施等,不可过于简单敷衍。
3、谈心谈话记录上传要求
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完之后在三天内将记录上传到浙里思政平台或者通过学工系统记录推送到浙里思政平台。具体查看《浙里思政平台谈心谈话操作流程说明》(附件1)
4、谈心谈话场地要求
谈心谈话工作原则上都要在书院谈心谈话室完成,并在《谈心谈话室使用记录本》上及时做好台账;在谈话室被占用时可使用其他相对安全私密的场合开展谈话。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保障谈心谈话室的建设和使用。
四、谈心谈话工作保障及考核运用
1、开展谈心谈话专题培训
学院应定期在学院学生工作例会上交流谈心谈话经验,主动开展相应培训交流活动。学生事务部将通过集中学习、工作沙龙等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培训,邀请在优秀辅导员开展专题辅导与经验分享。
2、定期检查抽查谈心谈话情况
学院要对“浙里思政谈心谈话线上平台”进行定期集中检查, 并通过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掌握辅导员谈心谈话成效。学生事务部每学期进行汇总统计每位辅导员的谈心谈话情况,同时通过学生调研与走访宿舍等方式,了解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3、强化考核运用
学院应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辅导员量化考核,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班主任谈心谈话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日常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协同效应,班主任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各学院可参照本通知自行拟定下发。
学生事务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