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文明寝室”、“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2-28 12:55:00 浏览:
为进一步强化文明寝室建设,提高学生文明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文明寝室”、“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和全体寝室长
二、评选时间
2024年春季学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学习,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集体观念,在班级里有较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完善,在学校每周寝室卫生文明检查中无违纪行为,且得分均在95分以上。
4、自觉爱护公物,合理使用生活园区相关设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违规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健康丰富的寝室活动。
6、寝室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具有团队精神,寝室凝聚力强。
四、评选依据
评选依据《温州商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温商院行政【2019】87号(附件1)、《温州商学院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温商院行政【2020】99号(附件2)。
五、评选程序
1、院级文明寝室。书院牵头,学院配合开展文明寝室评审,每月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不超过书院总寝室数量的20%。评选一般在次月7日之前完成。每月评选结束后,相应结果须进行公示。
2、校级文明寝室。学生事务部牵头评审,整个学期均获得院级文明寝室的可直接认定为校级文明寝室,经学生事务部考核后在学工网站进行公示并发文。
3、“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获得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取得报名“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资格,由各书院组织评审,推荐2-3个校级文明寝室进入现场展示评选环节,时间暂定2024年6月中旬,经校评委专家评审、公示并发文。
五、奖励办法
1、获得院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得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学生事务部将颁发荣誉证书。
2、在评选周期内奖学金评定、入党推优、预备党员转正等硬性条件必须1次校级文明寝室或2次院级文明寝室。
3、获得“十佳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长,直接认定为“十佳寝室长”,学生事务部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同时,在综合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中优先考虑。
六、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商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2、温州商学院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
学生事务部
2024年2月28日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文明寝室、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的通知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