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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文明寝室” “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6-06 16:15:00 浏览:

各书院: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与学风建设,践行“最优服务学生”办学理念,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文明寝室”“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和全体寝室长

二、评选时间

2025年6月18日18:00

三、活动地点

博闻厅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学习,热爱生活。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集体观念,有较强的凝聚力。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完善,在学校每周寝室卫生文明检查中无违纪行为,且得分均在95分以上,在班级里有较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4.自觉爱护公物,合理使用生活园区相关设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无违规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寝室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评选依据

评选依据温商院行政〔2019〕87号《温州商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0〕99号《温州商学院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附件2)。

六、评选程序

1.校级文明寝室。学生事务部牵头评审,整个学期均获得院级文明寝室的可直接认定为校级文明寝室,经学生事务部考核后在学工网站进行公示并发文。

2.“十佳文明寝室”“十佳寝室长”评选与推荐。经书院初评、公示,推荐名额:文博书院A推荐2个,超豪书院推荐4个,其他书院各推荐3个,共计18个寝室进入现场展示评选环节。

3.参加学校评选环节的寝室,现场主答辩人必须是该室寝室长,寝室其他人员必须到场并接受评委提问与答题,共同成绩作为该寝室评选成绩。

4.各书院参加活动的观众必须是该书院的寝室长。

七、奖励办法

1.获得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学生事务部将颁发荣誉证书。

2.在评选周期内,奖学金评定、入党推优、预备党员转正等评优的硬性条件为:获得1次校级文明寝室或2次院级文明寝室称号。

3.获得“十佳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长,直接认定为“十佳寝室长”,学生事务部将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综合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19〕87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温商院行政〔2020〕99号:温州商学院寝室文明卫生“五项标准”.pdf


 

                                                学生事务部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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