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1-03 14:15:27 浏览: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住宿,原则上要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不允许学生自行到校外租房住宿。
二、校外住宿申请条件:
1、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达到法定年龄,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由于身心原因不宜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
3、未成年学生需要家长陪护学习的;
4、家在茶山的;
5、家虽然不在茶山,但父母在茶山置有房产的。
三、校外住宿审批流程
1、申请人在1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的《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一式五份)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对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复核,向学生当面了解校外住宿的原因、校外住宿地址及安全状况,并与学生父母进行联系确认。经学院复核同意学生校外住宿的,请在1月15日前报学生社区处审批,联系人:阮芳芳 693992。
3、学生社区处根据学生校外住宿申请材料和学院意见进行预审批。预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到财务处结算住宿费和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学生需在上学期期末提出下学期的校外住宿申请;若无特殊情况,学期中间一般不审批校外住宿申请。若在学期期间(包括开学后)申请校外住宿的,该学期住宿费不予退回。
2、因病办理临时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应在治疗康复后回校办理住宿手续;申请临时校外住宿的,学校予以保留原来的床位,该学期住宿费不予退返。
3、对于校外住宿期间经常不按时到课或不参加学校活动的、故意隐瞒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的,或校外住宿场所不安全的,学校有权取消学生校外住宿权利并做出相关处理。
4、学生校外住宿具体管理规定详情请见《温州商学院学生校外住宿规定》。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