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离宿和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1-09 09:37:23 浏览: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了切实做好寒假学生离宿和公寓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寒假安排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离宿和返校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9日至3月3日为寒假时间,3月4日正式上课。本学年寒假学生离宿和返校时间安排如下:
1、学校在1月29日下午2:00开始查封寝室,请同学们于1月29日之前离宿。
2、下学期3月3日上午10:00重新开放公寓楼,请同学们于3月3日之后返校住宿。
二、寒假公寓楼管理
1、同学离宿回家前要清扫寝室卫生,收好阳台晾晒衣物,整理好个人学习和生活用品,关闭门窗和水电开关。
2、寒假期间寝室里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寒假学习需要的书籍和个人电脑在离宿时一并带离寝室。
3、学生公寓楼一律实行停电停水、寝室贴封条、门禁读卡权限制、大门上锁、专人留守巡查等措施,同学不得私自进楼开启电源、自来水阀门和封条。
4、寒假期间,同学不要无故推迟回家或提早返校。
三、寒假留宿申请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如因回家车票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再留宿1-2天的,请执相关凭证(如车票)向各学院申请登记,由学院于1月19日前将附件1:《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个人)名单汇总》发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2、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寒假留宿的,由组织单位统一填写附件2:《温州商学院寒假留宿(团队)申请表》,自行报学校领导审批后,于1月19日前将申请表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个人原因申请寒假留宿的,由申请人填写附件3:《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个人)申请表》和附件4:《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个人)承诺书》,征得家长同意签字后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由学院于1月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附件1《温州商学院寒假留宿(个人)名单汇总》电子版交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四、寒假留宿管理
1、寒假留宿期间,A/D/E区学生统一集中安排住宿,F区学生根据登记人数,另行安排。
2、寒假留宿学生所在学院需要安排辅导员在校值班,负责做好各自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辅导员名单在放假前报送给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3、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部门的住宿安排和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个人)名单汇总
2、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团队)申请表
3、温州商学院寒假留校住宿(个人)申请表
4、温州商学院寒期留校住宿个人承诺书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