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1-09 10:37:39 浏览:
人事处、学生处、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现就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我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学院评价30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2)中“学院评价”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4.00分;
根据《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附件1)规定,现就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我校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负责学院评价30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2)中“学院评价”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4.00分;
2.各部门负责模块分工考核占2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2)中“模块分工”模块,平均分确定为20.00分,
3.学生处负责学生学生评价40分和学生处评价5分,填写《温州商学院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2)中“学生评价”和“学生处评价”模块,学生评价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网上选课---辅导员评价模块对辅导员进行评价。要求辅导员所带学生均需要参加评议。评议时间为:1月10日--1月15日12:00前。
4.各学院1月11日前完成《温州商学院2017-2018辅导员考核花名册》(附件3)
5.学工委辅导员考核中加减分项目的确定。
以上各考核项目纸质材料各单位自行准备,并加盖公章,完成时间1月19日前,附件3电子材料发到
184654449@qq.com,所有考核材料上交到学生处4-308B林晓影老师处,另外,各单位述职环节时间、地点均要短信或通知形式告知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便于大家交流学习。1月25日前学生处反馈考核结果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
学生处
附件1
温州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附件2
温州商学院2017-2018-1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附件3
温州商学院2017-2018-1辅导员考核花名册
184654449@qq.com,所有考核材料上交到学生处4-308B林晓影老师处,另外,各单位述职环节时间、地点均要短信或通知形式告知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便于大家交流学习。1月25日前学生处反馈考核结果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将考核结果告知本人。
学生处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