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社区值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3-02 21:15:00 浏览: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学生社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生社区的良好秩序,现就加强学生社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区值班工作是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维护社区安全稳定的重要途径,是辅导员的一项工作职责,原则上全体辅导员都要参与学生社区的值班工作。
二、学生社区值班工作由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处统一安排和协调落实。学生社区教育管理要确定值班协调人,负责值班安排、调班、请假和值班补贴统计等事宜,做好值班室、休息室管理和值班信息处理上报等工作。
三、学院每天安排4名辅导员分别负责学生社区D区(含E区)和F区(含A区)的值班工作。
四、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8:00(周一到周五)
上午 8:00至次日上午8:00(周六和周日)
2.值班班次:每周分为周一至周三、周四至周五、周六至周日三个时间段进行排班(节假日另行安排)。
3.值班地点:D区(D2-107) 值班电话(18057775860)
F区(F2-103) 值班电话(18057775861)
4.休息室安排:D区值班休息室设在D6-119室;F区值班老师回各自寝室休息。
五、值班工作职责
1.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规劝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3.参与晚间迟归、夜不归宿检查和安全检查等,督促宿舍管理员的值班工作,有效掌握学生社区的动态。
4.负责文明就餐巡查,值班当天的12:00-13:00,17:30-18:00,D区值班老师负责一号食堂,F区值班老师负责二号食堂,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就餐行为。
六、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记录和处置。
2.晚上18:30~19:00和22:00~22:30两个时间段必须在值班室,其他时间可以不在值班室,但应从事与值班要求相关的工作(如下寝室等),并且要求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之内能赶到值班室或现场,否则视为值班不在岗。
3.值班期间要对学生社区、楼栋和寝室进行巡查,周日至周四晚上22:30~23:00重点巡查5个以上学生寝室,了解寝室学生归宿、寝室卫生、安全用电等情况。
4.出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温州商学院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含辅导员夜间值班)》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处置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5.做好值班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和事件要说明原因,并在值班结束当天上午11:00前将有关情况汇总给学生社区处。
6.做好与上、下班次值班工作的交接,要将值班室钥匙、休息室钥匙、值班记录本、值班电话、门禁卡及配套数据线等移交给下一班次值班老师。
七、其他事项
1.为照顾有特殊困难的辅导员,体现学院的人文关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辅导员经过批准后可以不参与值班或减少值班时间(属于第3条情况只能申请值班时间减半)。
1)孕妇及产后哺乳期者(产后一年内);
2)身体疾病不适合值班者;
3) 女性辅导员子女未满三周岁者;
4)其他理由不适宜参加值班者。
申请者需要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社区值班减免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和学院领导批准后,报学生社区处备案。
2.值班期间,值班当天下午下班和第二天早上上班可以不用考勤打卡。
3.根据学院规定,学生社区值班发放值班补贴,周一至周五按30元/天,周六周日按60元/天,法定节假 日按120元/天标准计算,每学期末统一发放值班补贴。
4.学生社区值班工作情况列为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作为辅导员评先评优的一项依据。若出现值班缺勤,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职”;出现3次及以上值班缺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夜间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