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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19 21:50:29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为保证圆满完成本学期学生工作,请各学院务必要组织做好期末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风考风建设

1.本学期学校对课堂学风检查及早晚自习学风检查将于16周周五(12月20日)结束后停止,各学院检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2.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考试管理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建立良好的考风是广大师生的共同愿望;各学院应提早作好思想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共同抵制考试作弊的不良倾向,形成良好的考试环境。

3.为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各学院应组织班主任在近期内召开班会,做好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确保期末考试的良好考风,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可利用《期末考风考纪宣讲》(见附件1)材料等,使学生明确:我校对证据确凿的违纪违规作弊者,将按照《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温商院行政2019(94号)】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

1.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重点围绕离校前后交通安全、防盗防诈骗等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请各学院于1月14日(星期二)前将附件2《安全事件汇总表》(7-12月)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

2.做好期末学生心理动态排查工作,做好心理重点关注学生的谈话工作,对学习成绩或学习状态不理想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请各学院更新学生心理关注数据库并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三)发送至邮箱wzbcxgb@163.com

三、学生助理工作

1.为保障学生助理有充分的期末复习时间,同时保证校内各助学岗位工作的有序性,本学期助学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截止于2019年12月20日。如用工单位工作特殊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可酌情延长。延长的工资将于下学期进行结算发放。各教室卫生管理员停工时间参照以上时间执行。

2.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学生助理的用工单位,请填写《温州商学院假期学生助理用工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12月24日之前报学生事务部备案。假期用工属于临时用工,按 15 元/小时计酬,最高不超过700元/月。

四、毕业生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动员广大毕业生利用假期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尽早达成就业意向。学院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做好重点用人单位的走访调研等工作。

五、书院公寓管理

(一)书院、宿管员对公寓寝室文明卫生检查要求持续到18周(2020年1月3日),继续教育学院到17周(2019年12月27日)。

(二)寒假离宿和返校时间安排

2020年1月13日至2月15日为寒假时间,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同学们于1月13日之前离宿,学校于1月16日下午2:00开始查封寝室。下学期2月13日上午10:00重新开放公寓楼,请同学们于2月13日之后返校住宿。

(三)寒假公寓楼管理

1.同学们离宿回家前要清扫寝室卫生,收拾好晾晒在阳台上的衣物,整理好个人学习和生活用品,关闭门窗、水电开关。

2.寒假期间寝室里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寒假学习需要的书籍和个人电脑在离宿时一并带离寝室。

3.学生公寓楼一律实行停电停水、寝室贴封条、门禁读卡权限制、大门上锁、专人留守巡查等措施,同学不得私自进楼开启电源、自来水阀门和封条。

4.寒假期间,请同学不要无故推迟回家或提早返校。

(四)寒假留宿申请及管理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 如因回家车票等特殊原因及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实习实践团队和集训团队需要寒假留宿的,由个人或组织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商学院寒假留宿申请表(个人)、(团队)》,通过学校网络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个人12月23日起可申请,团队申请从12月30日开始寒假留宿最迟到2020年1月16日,之后必须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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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号:学号或工号;密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字母大写);

   忘记密码:请关注“温商智慧校园”公众号,进入 校园服务->校园网维护,进行提交反馈。寒假留宿申请截止日期于1月6日。

2.由书院牵头联合学院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突发事件处置、走访慰问等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

3.寒假留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部门的住宿安排和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电脑);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不得有使用明火和人走不断电等现象;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4、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学生名单,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上交至学生事务部。

5、温商·众创空间封园时间定于1月12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寒假延期办公的,可向管委会申请延迟到1月16日,之后必须离校。

  六、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工作量考核

1. 辅导员考核

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学生熟悉度测评占 10%、满意度测评占30%,学院考核占 30%,学生事务部考核占 30%。设立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12月26日、27日由学生事务部牵头开展辅导员认人考核和辅导员述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将辅导员考核材料12月31日前交至学生事务部。

日期

时间

考核内容

组别

备注

2019/12/26(周四)

08:30—11:30

辅导员认人考核

分三组进行

1.认人考核评委学生事务部、学院副书记,请评委自带手提

2.辅导员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人,评委是学生事务部和相关学院领导班子

2019/12/26(周四)

13:30—16:30

辅导员述职(一)

金融贸易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9/12/27(周五)

08:30—11:30

辅导员述职(二)

管理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2019/12/27(周五)

13:30—16:30

辅导员述职(三)

国际学院
传媒与设计艺术学院

2. 班主任考核另行通知

3. 育人工作量考核

请各学院按照《温州商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做好育人工作量考核,考核结果请填写《温州商学院育人工作量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12月31日前交至学生事务部。

   以上相应表格详见附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1:期末考风考纪宣讲.pptx

附件2:安全事件(7-12月).xlsx

附件3:假期学生助学登记表.xls

附件4:温州商学院育人工作量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学生事务部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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